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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到西部地区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申请求职签约交通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6:45:32点击数:

202315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鼓励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西部,学校对到西部地区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签约交通补贴。

一、申报时间

2023518——2023630日中午12:00

二、补贴政策

1.补贴范围:签订了《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或《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且签约单位所在地(以三方协议为依据)为西部地区的2023届毕业生。

2.西部地区就业范围如下: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3.补贴标准:毕业生本人从北京到签约就业单位所在地不超过高铁二等座(含)的一次往返交通费。

三、申报及审核流程

1.学生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部(院)就业工作办公室提交材料,如下:

1)《西部地区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求职签约交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三方协议书首联复印件(一式两份);

3)往返车票(或发票)等相关票据凭证。票据要求如下:

a. 普通纸质车票(火车票报销凭证)。车票上需有毕业生的姓名和行程。乘车时间应在202291—2023630日之间。

b.如开具发票,发票购买方应为北京工业大学,税号:12110000400687411U

2.学部(院)初审。

学部(院)对毕业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内容包括毕业生的基本情况、申请资格、申请理由,并签署意见。

3.学校复审。

学部(院)审核通过后,毕业生于2023630日中午12点前,将《西部地区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求职签约交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三方协议书首联复印件(一式两份)及相关票据提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学生综合服务楼420),学校审核申报材料。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核定补贴标准并提交财务处。

四、补贴兑现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申报材料,于2023年7月在校园网和就业创业服务网(job.bjut.edu.cn)公示补贴发放名单。

20238月前,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生活补助银行卡(本科生)或助学金银行卡(研究生)中。请毕业生毕业后不要注销该银行卡,以免影响发放。



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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