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拟开展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项目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根据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重点,坚持“统筹资源,构建体系,营造氛围,优化服务,提升能力,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构建就业创业教育体系,营造就业创业氛围,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提升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各学院(部、所)在总结就业创业工作特色经验的基础上,申报1-2个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力争通过1年的时间,使学院(部、所)就业创业工作提升质量,取得成绩,形成品牌,并将先进经验和特色典型在全校范围内推广。
二、项目类别
就业创业特色项目类别分为:①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精准化建设;②职业发展与规划体系建设;③学院(部、所)就业市场建设;④创新创业实训;⑤就业帮扶。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为院(部、所)就业创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内容要体现学院(部、所)就业创业工作特色,经过重点建设后达到较高水平,能够出经验、出典型、出品牌,具有在全校范围内引领推广价值。
2、项目负责人为学院(部、所)主管就业创业工作人员。
四、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院(部、所)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选拔。
五、工作进度
1、学院(部、所)申请:拟申报学院(部、所)按要求填写《北京工业大学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附件2),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项目遴选: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院(部、所)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确定拟入选建设项目。
3、校内公示:召开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校内公示名单,公示期为3天。
4、立项建设:公示通过后,公布项目建设名单,学院(部、所)对立项的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予以资助,建设周期1年。
联 系 人:李芳
联系电话:67391768
E-mail:career@bjut.edu.cn
附件1: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项目类别
附件2: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5月7日
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工作项目申报书.docx
2018年学院(部、所)就业创业特色项目类别.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