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5届毕业生:
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北京地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4〕9号)等有关要求,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符合条件(具体条件后附)的2025届毕业生,组织申报了一次性求职补贴(第二批)。
根据工作要求,学校对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的审查与核实,现拟确定105名毕业生(具体名单见附件)可以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03月24日。最终申报结果以后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结果为准。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10-67391768,办公地点:学综楼420。
附:求职补贴的申请条件如下:
1.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2.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的;
3.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
4.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5.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6.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5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