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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05日 08:47:37点击数:

〔2024〕301号

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组织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从本期开始,就业育人项目采用部、省、校三级管理机制,实行动态审核、常态化运行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本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

二、工作流程

(一)申请

学院要广泛动员辅导员、就业工作专职教师、任课教师等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在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对用人单位已过审的项目提交对接申请。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将开展论证评审,并与我校签署合作协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与我校签署一份合作协议。新注册的老师请扫描(附件2)二维码填写信息,由中心统一建立账号。

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后(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学校项目对接申请人将立项材料(合作协议等)上传平台,经校级管理员核验通过后上报。

(二)结题

学院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合作内容及相关任务,在平台中提交项目结题申请,经用人单位验收完成、校级管理员初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结项名单动态公布。行业就指委适时组织优秀案例项目评选。

用人单位、高校参与条件与要求,项目内容类型以及项目开展过程中涉及的企业项目申报指南、高校项目申请书、校企合作协议书、项目结题报告等模板材料,可在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更多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要结合国家战略、就业市场、用人单位需要以及本学院、本专业特色,积极申报项目(每个学院至少申请一个项目)。邀请用人单位参与就业课程设置、案例开发、师资队伍培训等,用好校内外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实施。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与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为推动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

2.新增账号信息采集表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