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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五届“未来之星”职业规划大赛 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预选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09:34:18点击数:

北京工业大学第十五届“未来之星”职业规划大赛

暨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预选赛通知

〔2024〕258号

各学部(院)、全体在校生、全体就业创业课程和职业规划课程授课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4 号)精神,加强北京工业大学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学校定于 2024 10月至202412月举办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北京高校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 大赛目标

努力将大赛打造成强化生涯教育的大课堂、促进人才供需对接的大平台、服务毕业生就业的大市场。通过举办大赛,更好实现以赛促学,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择业观,科学合理规划学业与职业发展,提升就业竞争力;以赛促教,促进高校提高大学生生涯教育水平,做实做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以赛促就,广泛发动行业企业和高校参与赛事活动,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三、 大赛内容

大赛分为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就业赛道设高教本科生组、高教研究生组。

1.成长赛道。主要面向中低年级学生,考察其树立生涯发展理念并合理设定职业目标、围绕实现目标持续行动并不断调整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参赛学生可获得实习机会。

2.就业赛道。面向本科高年级计划求职学生(不含已通过推免等确定升学的毕业年级学生)和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对照目标职业及岗位要求,个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契合度,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参赛学生可获得岗位录用意向。

四、大赛赛制及报名

此次大赛将作为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选拔环节,校内赛程包含参赛报名、院级初赛、校级复赛、校级决赛四个阶段。

    1.参赛报名:即日起至1110

参赛选手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国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报名,学校将统一组织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创建和上传参赛材料。

2.院级初赛:即日起至1115

初赛由各院组织实施,形式自定。请各院为学生选配专业的参赛指导教师,邀请专业教师、生涯规划导师及职场前辈等,开展形式多样、富有专业特色的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大赛组委会根据各院学生人数先分配推荐名额(附件3),同时将综合考虑各院参赛人数、就业指导和招聘活动情况、用人单位参与数量等因素酌情增加决赛参赛名额。

3.校级复赛:11月下旬

校级复赛分赛道与组别开展,通过评审专家对选手参赛材料进行审核。从进入校赛的选手中遴选出60名选手进入校级决赛,并从成长赛道、就业赛道本科组与研究生组分别遴选8-10名优胜者进入校级决赛现场展示。此环节未进入现场展示的选手直接获优胜奖。

4.校级决赛:11月底或12月初

校级决赛分赛道与组别开展,通过现场展示与答辩,每个赛道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

具体材料要求及环节设置见附件12赛道方案。

各学院于111524:00前将复赛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以及参赛选手的作品发送至2223946152@qq.com,纸质版初评结果汇总表签字盖章交至学综楼405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每名选手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要求的一个赛道报名参赛。首届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选手不得报名原赛道比赛。

2.参赛选手应按要求在大赛平台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材料应坚持真实性原则,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及所获奖项等,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和参赛材料审查工作,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六、奖励与支持

参赛学生:

本次大赛校赛决赛设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另设最佳人气奖。

金奖:奖品+2个创新创业学分+荣誉证书

银奖:奖品+1.5个创新创业学分+荣誉证书

铜奖:奖品+1个创新创业学分+荣誉证书

优胜奖:奖品+0.5个创新创业学分+荣誉证书

    进入校级复赛的本科生均可获得0.5个创新创业学分,研究生可认定科技活动(讲座)4次。另外,决赛设最佳人气奖,更可与名企高管一对一交流,有机会现场获得名企offer。根据比赛表现,从获奖选手中择优选送北京市赛及全国总决赛。

指导教师:指导选手获得校级决赛一等奖的教师将获评优秀指导教师。

培养单位:最佳组织奖3 项(条件见附件5),给予专项支持,评选结果将纳入学校就业创业先进集体评选依据。

七、评选原则

1.参赛选手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社会需求,从专业、学业、职业等方面,按照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提交参赛材料。

2.优秀指导教师应具有扎实的职业规划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为推进活动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辅导的参赛选手获得校级决赛一等奖。

3.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应给予高度重视,对学生开展系统的职业规划教育;做好宣传和赛事组织工作,能鼓励、引导学生在所学及相关专业领域内进行职业探索;认真组织院级初赛,参赛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高;推荐的参赛选手在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评分规则详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动。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把大赛作为加强和改进生涯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载体,发动更多大学生了解和参与大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实习实践、校园招聘等活动统筹组织,形成工作合力。各学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赛事的沟通交流工作。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为举办赛事和相关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支持,确保安全有序推进。将大赛与各类就业指导、线上线下招聘等同期活动统筹推进,发动相关用人单位参加企业心选团、汇集实习和就业岗位资源,助力更多大学生在参赛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充分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等多元传播渠道,全方位对赛事进行宣传推广,不断提升生涯教育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大学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 廖满媛 (电话:67392559

彤 (电话:67391768


附件:

1.成长赛道校赛方案

2.就业赛道校赛方案

3.校赛决赛分配推荐名额

4. 校级决赛推荐表

5. 院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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