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19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学部(院)和相关部门:
为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公布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的函》(见附件4),请各教学科研机构和非教学科研机构积极组织申报。有意向的项目申报人可查看有关单位支持的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注册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
各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联系所在机构分管就业工作领导,在辅导员平台“就业育人平台学校个人用户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
非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赵老师67392379 学综楼413。
二、项目申请与对接
1.校内登记
请有意与用人单位对接的申报人,在12月21日(下周四)前先行扫码登记申报意向,再与用人单位联系对接。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统筹协调校内申报情况,避免申报过于集中,促进合作范围扩大。
2.项目申请与对接
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https://www.ncss.cn/jyyr)“项目公布”栏目,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撰写《项目申请书》(附件2)。
3.项目报送
要求2023年12月28日12:00前,将《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版,交至学综楼413室。《项目申请书》附件2中“申请人所在院系(部门)意见”盖章,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加盖教学科研机构章;非教学科研机构申报人盖非教学科研机构章。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对《项目申请书》审核并将加盖公章后,将返还项目申报人。
项目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项目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评审
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与评审合格的项目签定协议(附件3),项目申请人于2024年1月31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校企合作协议》。
四、项目立项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联系方式:67392379 赵老师
67392524 章老师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