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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重发)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9日 11:05:00点击数:


2023141

一、完善个人信息

毕业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就业系统,网址:https://jylx.bjut.edu.cn/a),核对、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带星号的为必填,生源所在地具体到区县,手机号必填)。在校生登录账户为学号,初次密码为身份证号;如忘记密码,请联系所在学部(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辅导员重置密码。

北京工业大学毕业生去向登记平台登录方式详见《关于变更“北京工业大学毕业生去向登记平台”登录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s://job.bjut.edu.cn/info/1063/2883.htm)。

二、就业手续流程

目前,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流程如下(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相关要求有变化,将根据上级新要求调整,届时通知):

第一步:毕业去向登记。

毕业生确定就业去向后,进入毕业去向登记界面,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去向类型,填写单位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单位正式录取的证明,应有单位名称和毕业生姓名等内容)。各类毕业去向所需材料详见《2023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材料一览表》(附件1)。与录用单位核实无误后,务必点击提交

其中,用人单位需签署就业协议书的,具体流程详见《2023届毕业生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手续办理流程》(附件2)。

                             

第二步:户档手续办理。

毕业去向登记模块点击提交后(请勿点击保存),方能进入户档手续办理模块。学校将根据毕业生在户档手续办理模块填报的地址,在毕业生毕业后通过邮政EMS的方式邮寄档案。请毕业生务必重视,如转档信息填写错误可能造成投档错误甚至档案丢失。毕业生本人务必与档案接收单位确认是否可以接收档案,并核实转档信息,确保信息填写正确、有效。

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明,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在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故档案对毕业生来说非常重要,不能随意丢弃不管,一定要妥善处理档案关系。根据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档案不得由本人携带、保管,更不得随意拆封。档案遗留学校,缺乏实际人事关系管理单位,有可能会影响工龄的计算和后期的就业、升迁等审查,故毕业生应避免档案滞留学校,满足转档条件后及时将档案转去用人单位或生源地。

毕业生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档案转寄类型

1.档案迁出---档案由签约单位接收/上级主管单位接收/(单位委托的)托管单位接收:

有工作单位且单位可接收档案的,档案可转至签约单位所属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无人事权)委托存档的人才机构。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档案转至升学院校。

2. 档案迁出---档案转回生源地:

有工作单位但单位不接收档案(需三方协议注明或单位盖章的用工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出国(境)深造;未就业毕业生,需将档案转回生源地。

北京生源毕业生,档案需转至户籍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就业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转档。

各生源地接收档案的信息详见附件6,仅供参考。请毕业生本人务必与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如生源地所在的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社保局等)确认是否可以接收档案,并核实转档信息是否正确。

3.档案暂存学校:

征兵入伍、公派出国、录用单位尚在办理落户手续(且两年内能完成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可申请档案和户口暂存,需提交《户口/档案暂存协议》(附件4)。其中,征兵入伍/公派出国的,暂存截止时间为毕业生入伍/公派结束的时间。录用单位尚在办理落户手续的,还需提交《户口档案暂存证明》(附件5,单位盖章),暂存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户档暂存界面需填写档案转回生源地的信息,务必确保正确;待满足转档条件后,重新登录就业系统进行户档手续办理,选择档案迁出,填写新的户档信息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户档暂存期满后,如毕业生仍未办理转档手续,学校将按照毕业生在就业系统档案暂存界面登记的转档地址把毕业生档案转回生源地。故暂存期间如生源地转档地址有变动,应及时联系学校登记更新。

第三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户档手续办理线上提交、学部(院)审核通过后,已领取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交纸质材料:

1.已签署就业协议书(含博士后进站)的毕业生需将就业协议书(首联)及相关材料提交至就创中心(学综楼420)。

2.其他(升学、出国境深造等无需使用就业协议书)去向类型的毕业生,如已领取就业协议书(未使用/已签署并解约),需将就业协议书(一式三联)及相关材料交回学部(院)。具体要求详见《2023届毕业生就业手续材料一览表》(附件1)。

特别注意:

所有毕业生应6月9日前最晚于离校前)办理户档手续(即在就业系统“户档手续办理”提交户档信息),根据单位要求和个人情况,办理档案迁往用人单位、回生源地或档案暂存。

签订三方协议就业且毕业时申请档案迁出的毕业生,应于6月9日前在线上传三方协议首联照片、填写户档信息并点击提交后,再线下提交三方协议(首联)及相关纸质材料(请仔细阅读附件2中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办理“档案迁出”的材料要求)至学综楼420,就创中心收取纸质材料时同步在线审核户档信息。

时间说明:

(1)通过毕业资审、6月9日办理户档手续的毕业生,学校将为其在毕业后第一批转寄档案;毕业离校时,毕业生可直接在学部(院)领取户口迁移卡。

各学部(院)应于6月15日前审核完成6月9日前毕业生提交的“户档手续办理”(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且档案迁出的毕业生户档信息除外)。

(2)6月9日之后“户档手续办理”模块提交档案迁出的毕业生(签就业协议就业的还需提交纸质三方协议和相关材料至学综楼420),学部(院)和学校将陆续审核,逐批转递档案;户口在校的,还需个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人打印户口迁移介绍信至学综楼420盖章后,到保卫处户籍科和南磨房派出所办理,详见附件7)。

三、系统退回申请

毕业去向、户档信息在系统提交后,如学部(院)尚未审核,毕业生可自行修改。如就业信息已提交并已学部(院)或中心审核通过,毕业生可进入退回申请管理界面,点击退回申请,待学部(院)、学校退回后,再行填写。

户档手续办理界面为档案暂存状态的(无论是否院/校审核通过)毕业生,点击退回申请管理后,系统将自动退回,毕业生即可自行修改毕业去向和户档信息。

四、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补办

每位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有且只有一份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请认真填写、妥善保存、慎重考虑、谨慎签约。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不慎遗失,需本人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补办申请表》,经学部(院)审核盖章后至就创中心(学综楼420)申请补办。

五、北京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大厅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学综楼420

联系电话:010-6739176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不含周三下午)

改派手续办理时间:周一和周四的上午 8:30-11:30

    六、其他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校档案馆  办公地点:人文楼一层,办公地点:010-67391512

   (2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点:(东门)保卫处楼101室,办公电话:010-67392254


*请毕业生关注:

1.“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

2.“北京工业大学就业中心微信公众号;

3. 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job.bjut.edu.cn/)。

*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相关表格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去向登记-手续办理模块下载(网址:https://job.bjut.edu.cn/qxdj/sxbl.htm)


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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