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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夏季毕业生就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16:29:00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8届夏季毕业生就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所:

2018届学生即将毕业,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经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校团委、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财务处、档案馆、保卫处(部)、校工会、图书馆、校医院、后勤保障处和场馆管理中心等部门共同协商,制订《北京工业大学2018届夏季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日程表》,就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典礼

7月10日上午,北京工业大学奥林匹克体育馆。

二、毕业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研究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8日;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7日。

三、毕业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和教务处于7月3日前完成毕业生资格审查,同时将毕业生最终数据移交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四、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规定

1、2018届毕业生均需通过就业创业服务网(http://cie.bjut.edu.cn),依据就业协议、国外院校Offer和升学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选择签约、出国和升学流程进行信息填报。6月15日前未在就业服务网进行去向选择的,应在6月19日-21日选择其他毕业去向流程进行个人信息填报。

2、通过毕业资审,且在6月15日前将签署有效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交至就业服务中心的毕业生,离校时可以在学院(部、所)领取“就业报到证”。

3、6月15日前仍未明确选择毕业去向的,须填写《2018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附件1),进行毕业去向和就业意向登记。

填写《2018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时应注意:

①选择“签劳动合同”选项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选择“用人单位证明”选项的须提交如下材料之一:a、单位盖章的推荐表回执复印件;b、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已领协议但未上交)复印件;c、接收(或录用)证明;d、就业实习证明(需含实习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就业手续的文字内容);e、试用期证明(需含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办理就业手续的文字内容);f、就业手续在办证明;g、其他能够说明已有工作的用工证明。

③选择“自主创业”选项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申报受理证明等相关材料。

④“自由职业”指虽未签约但有工作和稳定收入情况。选择此项需提供文字说明,要包含两个(含)以上的服务单位名称并注明证明人及联系电话。

⑤有就业需求但无法出具书面材料的毕业生可选择“待就业(正在择业中)”。

⑥选择“不就业拟继续升学”、“不就业拟继续申请出国”和“暂不就业”选项的,在相应选项中打“√”,不必提供书面材料。

选择①②③项内容的须同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一份(装订在去向表后面)。

选择④⑤⑥⑦⑧项内容的北京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学校将于2018年11月份为其办理档案转回户口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手续。选择④⑤⑥⑦⑧项内容的京外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须于6月21日前到就业综合服务大厅(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20)进行户档转移信息确认并提交《北京工业大学毕(结)业生户档转移至生源地登记表》(就业创业服务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及相应材料,毕业时户口和档案二分至生源地。

4、对确有就业需求、正在落实就业单位的京外生源毕业生,可凭单位开具的暂缓派遣证明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北京工业大学2018届未就业京外统招生源毕业生户口和档案暂存协议》(附件3),如实填写后交学院(部、所)审核、学校备案,户档可以暂存学校,但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其中在京就业不超过2018年12月31日。

5、所有考上双学位、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毕业生,6月22日前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调档函到就业综合服务大厅进行登记,进行网上信息审核,退回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学校统一办理户档转迁手续。

6、已办理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 6月22日前持国外院校录取函到就业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出国登记,进行网上信息审核,退回就业协议书和推荐表,学校统一办理户档转迁手续。

7、京外生源毕业生毕业后拟升学和出国的,须将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再办理相关手续。

8、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了《就业报到证》,如无特殊情况不予调整。确因用人单位原因无法接收毕业生的,应在就业一年内,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约证明,退回《协议书》(两联)、《推荐表》、《就业报到证》(均为原件)和档案。待落实新单位后,持新单位书面接收证明,登录就业网填写调整改派信息,打印《北京工业大学就业违约调整登记表》,经学院(部、所)和学校就业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市教委批准,十个工作日后方能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要求,北京生源在京内单位(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公务员除外)改派的,一律不改报到证,直接到新单位报到即可。已经落户或完成转正定级手续的,学校不再办理改派手续。

9、学校为到西部地区就业的毕业生提供签约交通补贴奖励。毕业生提供协议书复印件和往返车票,下载填写《2018届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6),给予一次性报销签约往返路费奖励。补贴标准不超过毕业生本人从北京到签约就业单位所在地间的硬卧往返路费。

10、对未按时间和要求进行信息提供和转档备案造成的户档滞留,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学校不负责对后期毕业手续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协调解决。

11、集中派遣后,档案馆将依据单位提供的转档信息转递档案。毕业生应及时到档案接收单位查询档案是否寄达。一般情况下,档案接收单位在北京的48小时内寄达、在外地的72小时内寄达。毕业生可于7月20日以后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查询。如有问题,可拨打档案馆电话67391512查询本人档案寄送的“EMS”邮件号,并自行到中国邮政“EMS”官方网址(www.ems.com.cn)查询相关情况,然后根据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档案安全寄达档案接收单位。需特别注意的是,邮件寄送情况查询期限为半年,半年后将无法查询。其他档案转递相关事宜请参照“2018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须知”要求执行。

五、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

为提高毕业生离校工作效率,简化离校流程,毕业生(专科毕业生除外)集中离校均使用个性化数字离校系统,不再发放《离校手续单》。毕业生可提前登陆学校门户网站(http://my.bjut.edu.cn)离校系统查询本人需要办理的手续及部门,无要求的可免于办理相关手续。完成离校必备手续后,毕业生才能到教学部门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7月9日开始,毕业生可提前通过离校系统在学院办理团关系转移手续,研究生可提前进行导师审核。毕业生须于7月10日-12日办理完毕离校手续。

六、离校系统基础数据收集

请各相关学院(部、所)、学生社区和研究生院根据实际工作要求下载并填写相关附件(附件8-12)内容,于6月15日(含)前将“学校离校手续审核办理人员名单”电子文件、6月29日前将其他电子文件发邮件至jobzw@bjut.edu.cn,相关办理人员可于6月20日-22日登录系统试用;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财务处、图书馆协助做好部门业务系统与离校系统间数据同步工作。所有学院(部、所)基础数据均以就业网现有数据为准,无数据上报则视为毕业生无需办理该模块业务。

对于一卡通读卡设备,各学院(部、所)和职能部处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借用负责人及借用数量,原则上每学院(部、所)最多借用四套,学生社区每宿舍楼一套。

对于未能按时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可登录离校系统查看办理情况页面并打印“离校单”,之后凭“离校单”到未办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完成离校工作。

七、就业服务中心暑期就业手续办理

时间: 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9:00-11:30,13:30-16:00)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20

八、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对于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学生,特别是西部地区少数民族毕业生,各学院(部、所)要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通过分类指导、心理咨询、求职推荐和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习实践和招聘面试过程中给予优先推荐。

九、做好毕业文明离校组织动员工作

毕业生是国家、社会和学校的宝贵财富,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人才资源。各学院(部、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毕业生开展形势教育、爱校教育和入职教育,通过班会、座谈和活动形式,做好2018届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宣传工作,动员毕业生文明离校。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期间,学校相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展示窗口示范作用,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热情、周到、全面的离校服务。

附件:

1、2018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表

2、2018届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选择去向汇总表

3、2018届未就业京外统招生源毕业生户口和档案暂存协议

4、2018届未就业京外生源毕业生户档暂存办理汇总表

5、关于对2018届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就业进行交通补贴奖励的通知

6、2018届毕业生西部地区就业奖励申请表

7、关于组织2018届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8、学校离校手续审核办理人员名单__职能部处

9、学院(部、所)离校手续审核办理人员名单__二级学院(部、所)

10、学院(部、所)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名单__二级学院(部、所)

11、毕业生与导师对应名单__研究生院

12、住宿毕业生离校数据__学生社区

北京工业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5月16日

附件.rar